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及解读征求意见
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及解读征求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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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税务总局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决策部署,深化“多报合一”申报改革,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,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水平,我局拟定了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(征求意见稿) 》及解读,根据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、第50号修改),现于2022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对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阅读上述文件,并可通过邮寄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税务局反馈意见和建议。(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;邮编310007。邮箱:50906265@qq.com)
附件:1.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.docx
- 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(征求意见稿) 》的解读.docx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
2022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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